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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2019/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为规范我校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拟于11月22日组织开展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我校压力容器主要是灭菌锅),详细要求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有压力容器的课题组、或拟购买压力容器的课题组应至少保证有1人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否则必须报名参加。

原持证人员即将毕业离校的也应派人参加培训。

二、培训与考试安排

1、培训安排

八里台校区:综合实验楼A204会议室11月22日(周五) 9:30-11:30;

津南新校区:综合实验楼B118会议室11月22日(周五) 14:30-16:30;

师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校区参加培训。

2、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12月2日(周一)上午9:30开始(含机考和实际操作);

考试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诺恩道2号,津沽职业培训学校;

届时实验室设备处提供车辆统一前往(师生也可自行前往),车辆将停靠信息如下:

八里台校区:综合实验楼北侧大中路上,8:30准时出发;

津南校区:理科食堂门口,9:10准时出发。

3、考前练习与证书

收到报名材料后,由设备处前往培训学校统一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通知(题库账号、密码),师生可提前进行在线练习、测试。考试通过后两个月颁发证书(设备处统一领取,下发到学院)。

三、报名材料

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周四)下班前将以下材料送至八里台校区综合实验楼D502或津南校区综合实验楼B129-B。

1、申请表2份(本人签字、学院盖章、严禁更改格式);

2、身份证复印件2张(包含正反面);

3、毕业证复印件2件(必须为毕业证,不需要学位证);

4、两寸白底照片4张(必须为2寸白底,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不必粘贴)。

四、报名费

培训及考试费用由实验室设备处从安全建设经费中列支。

五、报名咨询

设备处(宁老师):85358119;培训学校(李老师):15510867537。

    • 联系人:药学院办公室

    • 邮箱:yaoxueyuan@nankai.edu.cn

    • 电话: 86-22-23506290

    •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版权所有  南开大学药学院        访问量 15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