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科学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
本通知涉及的研究生仅包括同时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即双证)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博士研究生(双证)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最早不得早于11月17日,最晚不超过11月30日。(由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平台”网上评审周期较长,论文评阅意见反馈较晚,请抽中盲审的博士生答辩时间尽量安排在11月27日之后)
(二)答辩其他相关规定
1.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可聘请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人均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两名校外专家,博士生导师人数需占答辩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主席必须由校外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相当于副教授以上)1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院(或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没有按照规定组成答辩委员会的,答辩结果无效。
2.论文答辩必须提前3天公告。在固定的公告栏或内部网上公示答辩的论文题目、研究的主要问题、答辩人、导师姓名、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允许并欢迎相关教师和研究生旁听。不进行上述公告,不准举行答辩会(保密性论文答辩除外)。
答辩会必须有正式的答辩会场和答辩会标示,明确参加答辩会各类人员的位置,并备有答辩使用的各种设备。答辩会场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供旁听人员使用。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院(系)主管应监督其改进。
3.论文答辩委员会发扬学术民主,严格把关,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至少三分之二委员赞成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决议应按规定格式要求书写。
4. 论文答辩地点一般须在南开大学校内。
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最晚时间不得超过2019年11月30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有指导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至少4人)组成;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相当讲师以上)1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没有按照规定组成答辩委员会的,答辩结果无效。
论文答辩除保密者外,均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发扬学术民主,严格把关,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至少三分之二委员赞成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进行详细记录。
出席论文答辩会的委员不够规定的最低人数时,论文答辩应改期进行;表决时,未出席委员不得会外或委托他人或以通讯的方式投票。
论文答辩地点一般须在南开大学校内。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