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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2016/04/11

一、复试分数线

理工科:

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40分;

专业课成绩要求:各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上线考生需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复试确认,复试确认时间为4月12日-14日。

二、复试安排

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13:00

地点:新校区药学院220教室

1.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1)考生需携带的证件

二代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将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携带学生证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2)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①《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

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成果原件;

⑤外语能力证书原件;

⑥硕士论文摘要;

⑦两封《2016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其中①②和⑦号材料在考生确定录取后需要入档。

2.缴费

每位考生复试需要收取复试费90元。

三、面试安排

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13:30开始

地点:新校区药学院220教室

参考指标:1学习情况; 2基础知识; 3科研能力; 4外语能力; 5思维表达; 6创新精神;7团队协作 等

每人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进行展示。

四、录取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公式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 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我院的复试权重为50%,初试权重为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再计算录取成绩,并不予录取。


 

    • 联系人:药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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