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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药学院诚聘助理研究员(博士后)2018/07/20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科研队伍的水平,充分发挥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扩大预聘师资储备,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诚聘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一、   招收学科

化学生物学、结构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有机合成、细胞生物学、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肿瘤生物学、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等药学相关学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申请人应为国外一流或国内双一流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SCI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至少1篇。有知识产权转化经验的优先。

3.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3年以内。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独立思考、独立领导项目、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具有较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和口头交流能力。

三、相关待遇

1.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不低于20万元/年(税前),同时享受天津市给予对博士后每人一次性5万元生活补贴。

2.享受南开大学住房补贴,可根据《南开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周转住房;

3.子女入学(小学)、入托等享受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4. 入站后学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出站后学校颁发博士后证书。享受国家和天津市各项博士后政策,包括基金申请、出国项目申报等。学校鼓励、支持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申报国家基金。

四、培养与考核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实施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二或三年,第二个聘期为一至三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

1.第一个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第二个聘期内,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2.第一个聘期到期后,学院组织教授会议和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者,可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须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3.第二个聘期起,可申请参加学院副高职称评聘或申报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等。如评上副高职称者或入选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即可转入南开大学编制内人员,同时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如未能晋升副高职称或入选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须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学院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五、申请材料

1. 填写博士后入站申报书,包括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博士期间主要研究工作内容、代表性学术论文(附全文)、所获荣誉和奖励等。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如博士还未毕业提前申请的,请提供导师出具的可如期毕业的证明信)、身份证扫描件、代表作全文pdf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3. 导师及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各1封。

六、联系方式

1.招聘联系人:孙老师  86-22-85358558

2.材料接收邮箱:sunyt@nankai.edu.cn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南开大学药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申请表.doc


 


    • 联系人:药学院办公室

    • 邮箱:yaoxueyuan@nankai.edu.cn

    • 电话: 86-22-23506290

    •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版权所有  南开大学药学院        访问量 15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