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药学院转专业2015级转出的基本规定
1、通过2014年药学夏令营录取的学生不准转专业;
2、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3、学生在学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4、转出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该年级总人数的3%(2人)。
5、转出同学的名单按下列方法确定:
报名同学中,学分绩(ABCD)排名在前面的同学转出1名,学分绩排名在后面的同学转出1名。
二、药学院转专业转入的基本规定
1、药学专业不接收2015级转专业学生。
2、本规定适用于南开大学2016级理科各专业本科生。
3、热爱药学专业。
4、身心健康。色弱、色盲者不予转入。
5、具有较好的化学及生物学的相关知识,能够胜任未来几年在药学院的学习。
6、参加药学院的专业课考试及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及生物基本知识等。面试资格将按考试成绩排名差额进行(转入人数的120%)。最终录取将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细则由药学院负责解释。
药学院
2017年3月27日
接收计划
专业 |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
接收条件 |
药学 |
20 |
1)本细则适用于2016级理科各专业本科生。 2)热爱药学专业。 3)身心健康。色弱、色盲者不予转入。 4)具有较好的化学及生物学的相关知识,能够胜任未来几年在药学院的学习。 5)参加药学院的专业课考试及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及生物基本知识等。面试资格将按考试成绩排名差额进行(转入人数的120%)。最终录取将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