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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02/17

为吸引新进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决定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不超过31周岁。
    (四)“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至学校。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各准备两套。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陆“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比例不超过申报人数的20%,请各学院做好审核工作。
    2.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按照“三(二)”中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7年3月10日前交各申报学院,学院审核后交至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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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博新计划”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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